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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草案引发利益互掐2

2016-08-06 10:32:494074人浏览

  十三月唱片公司CEO卢中强至今未加入音著协,但他曾偶然发现歌手李健翻唱的专辑中,其中一首《陀螺》的单曲是公司歌手万晓利的作品,其唱片的录音版权和著作权属于十三月,当卢中强打电话问李健的唱片公司时,得到的回复是其在音著协买的音乐授权。而转问音著协,对方的解释是: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以内,创作和出版的东西我们都有权代理。卢中强苦笑:“强行强卖后,被收取的2000块的版权费至今却不给我们。”
  圈内公认的情况是,不管是否加入了集体管理组织,都不影响其著作权可能“被代理”。而按照“草案”的条款,他们将依法被“法定代表、强制入会”。曾给田震写过《靠近我》的音乐人杨嘉松收到过“入会邀请”:“音著协打电话告知杨嘉松说已经帮忙代理收费了1万元,如果想要拿到这笔版权费,条件是加入音著协。”
  不透明的“交易”也时有发生。宋柯一次意外收到音著协打来的10万元版权费,令他惊讶数目之大,询问音著协之后,才得知当时自己和刘欢共同创作的一首歌被某公司作为广告歌曲征用,宋柯深感不妥,且刘欢得知后,亦坚决不同意。市场的情况是,刘欢的歌曲如被广告征用,明码标价最低100万,音著协再三协调,最后妥协把共收到的18万款项一并给刘欢和宋柯,但最终还是被二人强烈拒绝。
  再一个典型的“交易乱象”是,作曲家王小峰曾和词作者共从音著协拿到了5万元的版权费,但事后,王小峰了解到这家企业付给音著协的版权费是6位数。
  诸如此类的种种表现,让音乐人对音著协、音集协是否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心存疑虑,鸟人艺术CEO、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简称“唱工委”)副理事长周亚平认为,必须要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有两到三家这样的集管组织机构,“大家拼服务,让我们有得选,现在是没得选,你不入也得入,还得不到好的服务。”
  许多音乐人质疑,在集体管理组织内外部管理机制都不健全的情况下,“草案”的出台无疑只会导致其垄断的加剧,使矛盾更加激化,但这项被垄断的权利无疑也涉及多方群体。
  利益互掐
  唱片公司无疑成为这次冲在前方呐喊的群体。对于“草案”中的一些条例,集体管理组织给出的解释是:防止唱片公司垄断。刘平忿忿不平地说:“你听到谁的反对声音最大,不就是唱片行业吗?就是触动了他们的利益!”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公开的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先行的规定是为防止垄断,并利于作品更好地传播,对此,宋柯的疑问是:在目前中国的现状下,著作权法的首要目的是该有利于权利人,还是该有利于传播?
  在征求意见刚出来时,李顺德应邀出席了研讨会,他认为,从立法者的角度看,草案本身是想进一步来保护著作权人,即词曲作者的合法权益。但部分规定,会触动唱片商的合法权益,以及和唱片商有密切利益合作的词曲作者的利益。
  事实情况是,为了给歌曲包装,制作唱片要投入商业广告的宣传,而这部分群体自然在意投入和回报的比例,“草案”会直接导致的可能是:唱片商还没把钱赚回来,其他录音制品已出来。李顺德认为,本身各有优劣,但这涉及到各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词曲作者与唱片商的利益平衡问题。
  在宋柯看来,这些规定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主要作用变成统购统销,就意味着包括词曲作者、唱片公司等权利人丧失掉定价权和许可权。
  “如此一来,唱片公司还怎么有动力花大价钱买断版权?即使买断版权,还如何能为推广歌曲投入昂贵的广告费,谁那么傻会为别人做嫁衣?而广播媒体将是第二受害者,它们会损失巨额的广告费。”周亚平认为这将对行业产生深度震荡。
  现今的音乐行业事实情况又如何?唱工委秘书长卢建则以一些数据,分析了现今中国音乐行业的状况:目前中国有上万个创作者、上千名歌手,却只有40余家稍微有点规模的唱片公司,平均拥有20个员工,且整个内地唱片行业,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十多年前,内地唱片公司靠实体唱片的发行,一年有20个亿的收入,但去年唱片业在CD销售上的收益总和,只有1个多亿,足足缩减了95%。”
  但不可否认,网络的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音乐行业的整体发展,单看网络音乐和无线音乐的收益数字,还是让行业兴奋的。以去年为例,无线音乐的收益超过了330个亿。而音乐业从卡拉OK领域获得的收益,跟卡拉OK产业的真正收益相比,完全不成正比。“卡拉OK产业每年的收益为1000个亿,目前国内保守估计有15万家卡拉OK经营单位,300万个包间,每个包间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最高每天12元左右的版税,一年的版税应该约100个亿。”卢建强调,这个按规定算出来的版税数字,实际根本收不到。
  事实情况是,从去年至今,整个音乐行业在卡拉OK领域真正收到的版税,仅有1个亿左右。而这1个亿经过音集协、音著协收取的管理费,及负责收账的天合公司的手续费,真正留给权利人的大概只有20%,而这20%还有一大部分是海外公司的版权,最终分到大陆一线的唱片公司,去年每家只收到37万。“每年1000个亿的卡拉OK产值,最终分配到一线唱片公司只有37万,这是什么比例!”
  “现在用经营惨淡来形容华语唱片都是正向说辞。”年初的宋柯已辞去太合麦田(微博)董事总经理职位,开起了烤鸭店,亦首度高呼“唱片已死,音乐永生”。
  “唱片产业现在很惨,早不是通过音乐来盈利。”周亚平的鸟人艺术,还算圈里有头有脸的公司,他坦言目前大多数公司就已经把维权作为公司最常态化的工作,且发展为主要的盈利模式。而法案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唱片公司再无法诉讼,更何谈胜诉的可能。“对方只要交钱给协会,就合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周亚平直呼这次把唱片公司维权的路彻底堵死了。
  在卢中强看来,最悲观的现状是,他的公司从2007年到现在共投入1200万,做了22张唱片,近400首歌的单曲,其版权收入没超过5万元。而“草案”中涉及的“三个月期限”,即意味的可能是:“歌手唱红一首歌,一万首山寨版权的歌随后出来,且这些山寨版交给音著协2000块钱即可使用,哪还有公司投钱去传播?”
  而市场状况更是惨淡。“现在一首歌,词、曲、录音、乐手、混音等加在一起,对外开价2500元是常态。”在卢中强看来,再加一个零都是奢侈,而“草案”一出,更是对音乐界产生致命的打击,到最后,上中下三游大家都没得好。“如果立法通过了,别扛了,该关门就关门。”“现在所反的这个垄断,反而把最大的一个垄断源头晒了出来。”小柯直言,真正反垄断的手法应该是市场经济,如果一家独大,再怎么反,还是垄断。令他寒心的是:“音乐人、唱片公司、音著协各方利益团体都在看自身的利益,这让我们很难从立法上看到真正为发展中国的音乐文化而做出任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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